最新:民间借贷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

2023-07-05 06:26:55 来源:互联网

大家都知道,在没有任何办法进行贷款的时候,有的人就会选择比较冒险的方式,那就是民间高利贷。对于高利贷怎么确定是否属于一种非法经营,在法律上又是否得不到任何的保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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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民间借贷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

律师解答:

民间借贷不构成非法经营。

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限制买卖物品和经营许可证的市场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一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

律师补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法律法规】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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