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了缓刑需要担保人吗

2023-05-12 21:05:05 来源:问法网

缓刑也是一种刑法执行的方式,如果在法律案件中,考虑到犯罪动机以及犯罪人的本身表现,影响后果等等因素,可能会依据情况及进行一定程度的减刑。那么被判了缓刑需要担保人吗?其实是不需要的,按照我国法律规定,需要担保人的情况不包含缓刑。下面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被判了缓刑需要担保人吗?

一、缓刑需要担保人吗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刑事判决被告人缓刑的,并不需要提供担保人。

刑事犯罪的被告人如果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依法判决缓刑。

《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具有以下条件的犯罪可判决缓刑:

(一)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说明,罪行比较轻微。判处重刑的罪犯,不能缓刑。

(二)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以上两条缺一不可。

二、缓刑的考验期是多长时间

缓刑不同于免除刑事处分,就在于缓刑在一定时期内仍然保留执行原判刑罚的可能性.因此,对缓刑犯在判决中必须宣告一定的缓刑考验期,在考验期内如果没有再犯新罪,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的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也就是生效之日起计算,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但是,不能折抵考验期。

根据刑法第67条第2款规定,缓刑是对主刑而言,如果在主刑之外还被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例如,判处徒刑附加罚金的,徒刑缓刑,罚金仍要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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