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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厉打击和震慑毒品犯罪行为,6月21日,万宁市法院依法对3起贩卖毒品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公安局、司法局代表及万宁中学学生代表等60余人参与旁听。
当天上午9时许,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集中宣判正式开始。经法院审理查明,3起案件的5名被告人林某二、黄某真、吴某海、肖某芳、林某友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明知是毒品而多次向他人贩卖或转让,其行为均构成贩卖毒品罪,且均应认定为情节严重情形。根据3起案件5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处林某二、黄某真、吴某海、肖某芳、林某友三年至七年不等刑期,并处15000元至30000元不等罚金,对上述案件涉案的作案工具、毒资及毒品予以没收,上述各被告人贩卖毒品的非法所得予以追缴没收。
案件宣判结束后,万宁市人民法院组织旁听师生参观家事少年法庭等场所,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强化未成年人法治观念。同时,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唐帅英围绕“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主题,从毒品的特征、危害以及预防要点等方面,通过播放禁毒科普视频、涉毒案例讲解、发放禁毒宣传手册等方式,引导师生们要充分认清毒品对个人、家庭和社会的危害,要自觉增强抵制毒品的意识和能力,为建设“平安万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这次来法院参与旁听,我直观地感受到了法律的神圣与庄严,同时还意识到了法律的红线不能触碰,法律的底线不可逾越。通过这次禁毒活动知识的宣传。我意识到作为中国青少年,我们应该识别常见的毒品,坚决地远离毒品,为自己、为家庭、为社会负责。”万宁中学学生林茹萍说。
万宁市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万宁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落实禁毒责任,在持续加强毒品案件审判规范化建设的同时,积极探索禁毒合作共治新举措,做到禁毒宣传突出重点、着眼效果,推动禁毒工作高质量开展,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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