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出轨怀孕,我可以提出离婚主张赔偿吗? 全球短讯

2023-04-05 11:24:08 来源:法问


(资料图片)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那么,老婆出轨怀孕,我还不能离婚?

网友咨询:

徐先生和妻子是经朋友介绍认识的,相处3年后就结婚了。“应该说,3年的时间还是比较能够全面地了解一个人。当时我觉得她一定是能陪我走完人生旅途的那个人。”徐先生说,婚后第二年他们有了可爱的儿子。

儿子3岁后,徐先生被公司总部高层赏识提拔,因此,需要经常出差甚至每年有几个月要驻守省外。刚开始,妻子表示理解也全力支持徐先生的工作,还辞职在家照顾孩子和老人。但随着孩子进入小学后,妻子时不时地因孩子的教育问题与徐先生产生分歧,最近两年来争吵不断,矛盾很深。

去年10月,徐先生无意中发现妻子有了外遇,并且还怀了对方的孩子。为此,徐先生向妻子提出了离婚。但妻子称自己是孕妇,法律规定丈夫无权提出离婚。对此,徐先生想咨询,他到底能否提起离婚诉讼?其次,妻子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她个人的名义向她的哥哥借了26万元,并写下了欠条,而徐先生根本不知道该笔钱的去向。如果离婚,他是否需要偿还这笔借款?

北京市凯亚律师事务所李宝军律师解答: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从本条文可知,一般情况男方不得在女方怀孕期间提起离婚诉讼,但如确有必要的情况下,法院应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就徐先生的情况看,女方的怀孕是与他人发生性关系所导致,严重违背了夫妻忠实义务,明显属于“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情形,故依法男方可提起离婚诉讼。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从本案看,女方在男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以个人名义向女方的哥哥借款26万元,一般情况下,应按照夫妻共有债务来处理,离婚后男方也应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但如果男方有证据证明该笔债务是女方的个人债务,或者其与妻子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且第三人(女方的哥哥)知道该约定的,则依法应有女方一人清偿该笔借款,男方无需承担偿还责任。

另外,如果该笔债务是女方伪造的,则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一方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此外,在离婚诉讼中,如男方否认该笔借款为夫妻共同债务,法院将不在离婚案件中对该笔借款进行处理,而向双方释明该笔债务可由债权人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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